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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事业编湘乡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1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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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湘乡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公告

招聘岗位

年湘乡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见《年湘乡市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教教师岗位招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年湘乡市高中教师岗位招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2)、《年湘乡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其他岗位招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3)。


  报考人员务必及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35周岁以下,即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教师资格和专业技能。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留学国(境)外的学历须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通过学历认证的,视同同等学历。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其中初中、高中(含职高)教师岗位限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届毕业的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年8月31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本次考试岗位要求专业按照《湖南省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6,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考生提出申请,报湘乡市教育局审定。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湘乡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名时间、要求

 (一)报名时间


  报名、缴费时间:年4月17日9:00---4月26日17:00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考者登陆湖南招考网(
  (三)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正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准考证由考生在“湖南招考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5月6日9:00—5月9日8:00。


  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考试考务费,两科共计元。


  (四)特别提示


  1.缴费方式为网上缴费。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须按照诚信考试的要求,诚信参与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法,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法行为,将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4.报名缴费后,考生应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

考试

(一)笔试科目


  教师类岗位人员笔试考《教师类岗位xx科目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两科;其他岗位人员笔试考《其他岗位XX科目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两科。


  《教师类岗位XX科目专业知识》考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


  《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涵盖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时事政治等内容。


  《其他岗位XX科目专业知识》考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初定为5月9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申请退费。


  (四)考生必须参加笔试两科考试,笔试成绩方为有效。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由湘乡市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


  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结合岗位要求,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必须对所提交的信息负责。在资格审查时,要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资格审查对象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按《专业知识》成绩,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三)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主要查验《湖南省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报名缴费后,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及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件。


  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办理毕业证的,可凭《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函、毕业成绩单等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教师资格证认证暂未拿到资格证书的,可凭教育主管部门盖章的教师资格证受理凭证进行资格审查;未进行认证的,凭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进行资格审查。


  应届毕业生,学校统一办理教师资格证认证的,可凭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在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对象递补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二)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对象不再递补。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时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比例


  面试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为试教。


  七、成绩合成和排名


  (一)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30%+专业知识成绩×7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进行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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