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宗兄弟因小利引发伤害案 被检方批准逮捕
近日,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检察院对8月23日上午在吉水县黄桥镇金洲村因贪图蝇头小利将同宗兄弟打成轻伤的周某飞,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8月23日上午9时许,犯罪嫌疑人周某飞在黄桥镇金洲村周源自然村拆除本村祠堂的废料占有问题上与同宗兄弟周某荣发生争吵,继而两人发生激烈打斗,经周围群众劝开之后,双方仍不停手,各自寻找木棍再打。周某飞从祠堂的工地上捡起一根长约一米六的用来撑龙灯的木棍打向周某荣,周某荣用右手抵挡,木棍打在周某荣的右手上当即断成两半,周某荣的右手鲜血直流。周某飞见状立即逃离现场。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周某荣受伤后被闻讯赶来的家人送往吉水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经法医鉴定周某荣属轻伤。
该院经过调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周某飞故意伤害被害人,造成被害人轻伤的后果,已经涉嫌犯罪。(吉水县人民检察院罗国斌李国民)